严肃纪律 保障脱贫攻坚不断取得实效

日期: 2016-08-30 来源: 广元日报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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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纪委监察局下发通知,对进一步严肃纪律保障脱贫攻坚工作提出要求。

    一、严明政治纪律,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求进一步深化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紧跟全市脱贫攻坚工作部署,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对脱贫工作不力甚至弄虚作假的要严肃问责。

    二、严格工作纪律,切实推进工作落实。要求扎紧压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把任务分解落实到人,明确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的责任。要加大脱贫攻坚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对政策宣传不深入、落实政策变形走样、数据失真等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求切实转变作风。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干部的监督管理,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自觉履行脱贫攻坚“一岗双责”,率先垂范,作出表率。在帮扶工作上真帮实扶,蹲点就要住下来,真正帮助困难群众解决问题。凡是不认真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职责,作风不实,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进行问责。要求强化督促检查。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等方式,重点围绕脱贫攻坚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六个精准”总体要求落实情况,扶贫资金管理、项目实施、资源调配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

    三、严肃纪律审查,切实逗硬问责问效。加强社会监督。相关部门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广播电视、公开栏(墙)、明白卡等平台载体,将脱贫攻坚工作应该公开的尽量公开,充分保障基层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要积极引导新闻媒体进行监督,通过“阳光问政(廉)”等节目,以有序有效的舆论监督带动群众监督。要求严查违规违纪行为。相关部门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要始终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梁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