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6日,市重点办召开2015年度第1次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传达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王岐山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办党组书记、主任赵宏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提出了四条贯彻落实意见。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领导班子和“一把手”及班子成员要按照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带头履行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一岗双责”。对2015年度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要及时进行责任分解、任务分工、检查考核、专题报告,及时与副科级以上干部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二是落实监督责任。驻办纪检组要进一步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认真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2013-2017年实施细则》、《关于实施“积极预防、系统治理”工作机制的意见》,加强党的作风纪律建设、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强化反腐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执纪监督。要认真组织学习市纪委、市监察局《关于两起“一案双查”典型案件的通报》(广纪综〔2014〕78号)、《关于三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件的通报》(广纪综〔2014〕98号),切实加强警示教育。
三是倡导时代新风。要驰而不息纠“四风”,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锲而不舍、狠抓节点、扩大成果。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市监察局《转发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严禁领导干部违规赠送和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通知〉的通知》(广纪发〔2014〕13号)和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接待办《转发省财政厅省监察厅省审计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和接待费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广财行〔2015〕1号)要求,要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
四是争做四有干部。全体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思想自觉,切实转变观念,自觉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从小节做起,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切实增强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