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8日,市重点办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集中学习省委书记王东明在中共四川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了王怀臣作的《坚守责任担当,深化改革创新,奋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工作报告和《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学习《四川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和市纪委《关于严肃纪律确保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落实的通知》(广纪发〔2014〕1号)。办党组书记、主任赵宏就贯彻落实省纪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抓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办纪检组、机关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王东明书记的重要讲话和王怀臣书记的工作报告的精神实质,认真学习《四川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坚决贯彻落实。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各级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聚焦中心任务,坚守责任担当,以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为重点强化作风建设,以全面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为重点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判断与任务部署上来。
三是加强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着力加强党性修养,切实严明党的组织纪律,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中组部《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坚决纠正立场不稳、精神不振、工作不实、执行不力、作风不正、行为不检、自律不严、原则性不强等突出问题。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履行6条承诺。
四是强化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关于严肃纪律确保作风建设各项规定落实的通知》(广纪发〔2014〕1号)。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务实节俭过节要求,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会员卡、商业预付卡,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遵章守纪,廉洁过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