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 将一把手的权力置身阳光下

日期: 2014-05-26 来源: 广元新闻网 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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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出台县区党委和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实施办法将一把手的权力置身阳光下


       市纪委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正式出台“广元市县区党委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实施试行办法”,将述责述廉主体从县区委主要负责人扩大到市级部门“一把手”,此项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

       去年12月,市纪委召开“县区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述责述廉大会”,各县区委书记按照会议要求向市纪委委员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述责述廉并接受社会测评。今年5月,市纪委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述责述廉主体,全面推进我市党风廉政建设。

       述责述廉对象将以述责述廉、专题说明、接受市纪委委员询问质询等方式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向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组述责述廉;向市委主要领导述责述廉。述责述廉过程中,市纪委将组织市纪委委员、“两代表一委员”、社会监督员等干部群众代表深入述责述廉对象所在县区或部门走访调查,收集意见,并组织民主测评。述责述廉的内容包括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个人作风建设情况、个人廉洁从政情况及市委、市纪委或本人认为需要报告的情况,如个人及配偶收入、财产情况。

       据悉,述责述廉对象民主测评较差票达到20%或一般票与较差票达到30%的,将给予警示提醒或警示诫勉并责令整改;较差票超过30%,经核实确因个人履职不力或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及时进行组织调整;对存在违纪违规等问题的,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理。述责述廉工作开展情况将由市纪委专题报告市委,纳入述责述廉对象所在县区或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同时作为干部提拔使用、轮岗交流、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代雅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