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8日,市重点办召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了11月7日省、市脱贫攻坚电视电话会精神,研究制定了四项贯彻意见:
一是积极向党组汇报,迅速组织召开机关党员干部会议,传达省委书记王东明在全省脱贫攻坚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精神,传达市委书记王菲在全市脱贫攻坚电视电话会上的讲话精神,深刻领会省、市对当前脱贫攻坚工作的新要求、新标准、新内容,更加注重村退出、户脱贫精准,更加注重精神脱贫,更加注重减贫成效。

二是组织机关帮扶干部进一步学习掌握脱贫攻坚的政策要求,决胜脱贫攻坚主战场,紧紧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三有”标准,扎实开展“四好”创建,进一步开展进村入户对接联系,对脱贫指标严格自查,查找问题,化解矛盾,落实责任,再鼓干劲,再添措施,努力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认可度。
三是按照脱贫攻坚验收标准,下足“绣花”功夫,完善软件资料。积极做好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确保所有资料不漏一人,不错一项,进一步提升脱贫攻坚帮扶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逻辑性,全面反映市重点办在尖山村、下寺村实际帮扶成效。
四是严明工作纪律,逗硬工作作风,确保脱贫攻坚验收达标。紧密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提高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良好的工作作风、显著的工作成效,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对脱贫攻坚帮扶指导不力、工作浮在表面、主观认识不到位、履职尽责不力、工作目标任务不明白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