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换届选举违纪 可电话举报我市换届工作将于近期从乡镇自下而上启动。2月27日,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市县乡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通知》提出了十二个“严禁”、十二个“一律”: 一是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拉小圈子等为自己或他人造势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采取打招呼、游说串联、请客送礼等非组织活动为自己或他人拉票、助选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涉及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留任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搞勾兑或者纠缠、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拨使用。 五是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或伪造干部档案材料、提供虚假证明、编造虚假政绩等谋取职务或职级待遇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拨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原任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突击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用干部、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违规打探、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干扰换届。对散布同中央、省委、市委换届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利用家族势力、宗教势力、黑恶势力、邪教势力、商业利益团伙破坏选举,妨碍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以及阻挠、对抗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处理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是严禁诬告陷害。对通过信件、传单、电话、短信、网络等方式传播小道消息、道听途说的,捏造夸大事实损害党委政府形象的,以一己之私、诋毁中伤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是严禁目无组织。对换届中漠视组织纪律、不服从组织安排,讨价还价,不执行调整交流决定的,调整交流后闹情绪“撂挑子”、不按规定交接工作,或无正当理由不正常上班履职的,一律予以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就地免职。十二是严禁为官不为。对换届期间放纵自己,不认真履职尽责,懒政惰政,以及突击花钱享受的,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通知》还明确,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畅通“12380”“12388”举报电话、信访、网络和短信“四位一体”的综合举报受理平台,落实专人负责、特殊时段24小时值守、反馈回复等制度,及时受理办理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 记者陈静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