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风激扬正气 发展凝聚人心
——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五年回眸

突出抓早抓小,探索建立监督与权力运行同步同轨同向监督机制。
过去五年,是我市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推进、成效明显的五年。过去五年,作风在抓、腐败在查、风气在变。
五年来,市委、市政府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正风肃纪、旗帜鲜明惩治腐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不断巩固发展。在省纪委、省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按照“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创新履职、务实奋进,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期间,我市探索开展的“廉洁细胞”工程、“三早”预警、“三同”监督、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机制等工作得到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领导3次肯定性批示,省委领导7次肯定性批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群众满意度、纪律审查考核连续5年保持全省前列,纪检监察工作综合考评连续名列全省第二名。
坚持目标引领廉洁城市见成效
建设廉洁城市是加强党的建设和廉洁政治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的重要保障,是提升城市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必然要求。
2011年,我市率先在全国地级市中提出建设“廉洁城市”目标。围绕这个目标,从具体内涵、路径选择、载体方式、工作保障等方面进行系统设计,实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社会共建”。
深度净化“细胞”,塑造廉洁“肌体”。市委、市政府从机关、学校、村庄、社区、家庭、企业、医院等组成城市的个体“细胞”抓起,出台7类“细胞”实施意见、建设标准及考核评价办法,按照“统筹谋划、分类创建、突出特色、点面结合、动态管理”原则,分类别、分领域、分层级开展示范点创建,明确1个县区负责1类细胞示范创建,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建成并动态命名示范点70个,把廉洁“基因”全面植入各个细胞,以“细胞”廉洁促进城市“肌体”廉洁。目前,“廉洁城市”已经成为我市一张全新的党建名片,该项工作在全国、全省做经验交流,并获全市“创先争优突出贡献奖”。
始终紧贴中心纪律保障更有力
过去五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27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350余起,10名干部因廉政专项考察不过关被坚决“放下”,490个单位698名党员干部被追责问效。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政治生活准则和言论行动规范,就是党的“规矩”。一直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始终坚持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切实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围绕市委“五大发展战略”以及深化改革、依法治市、从严治党、脱贫攻坚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和效能问责,有力保证了政令畅通;持续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治理,集中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作风不实等七大突出问题,有力保障了全市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严肃换届纪律,开展换届风气督查,认真落实“六个坚决查处”。市纪委、监察局出台了《广元市支持改革创新容错纠错办法》,坚持惩处与保护并重,及时为1156名党员干部澄清是非,旗帜鲜明为干事创业者撑腰壮胆。
着眼五位一体两个责任重落实
抓党建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是党委和党委书记的正份、主业,必须抓住“牛鼻子”,拉紧“牵牛绳”。
在不断探索中,我市创新开展工作。构建了定责、亮责、述责、督责、追责“五位一体”工作体系。制定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探索建立党风廉政建设三级网络监督平台,分类制定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书记及班子成员3张主体责任清单,纪委班子、纪委书记及班子成员、派驻纪检组及组长5张监督责任清单,逐级签字背书,公开承诺践诺,实行记实留痕管理。明确“一把手”履职“三条标准”,连续2年举办“两个责任”培训班,明责任、教方法、促落实。在全省率先开展县区委书记和市级部门党组(党委)书记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工作,并在市级部门下属单位、县区级部门和乡镇党委全面推行。制定“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对考核排名靠后的62个单位和98名领导干部在年度评先评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出台“一案双查”办法,25名领导干部因履责不力被问责,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形成有效突破大案要案的整体合力。
强力正风肃纪群众满意度提升
连续五年,我市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群众满意度都位居全省前列,这得益于市委持续推进正风肃纪。
正风肃纪,握紧“严”和“实”的戒尺。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抓党风带政风促民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六个带头”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开通“四风”问题举报直通车,建立“上下双向督查”模式,开展“阳光问政(廉)”全媒体直播工作,保持严抓严管态势不放松。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私设小金库、收受红包礼金、作风效能不优等重点,集中开展“9+3+X”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现并纠正问题1997个,责任追究305人。围绕新农合报账、残疾人帮扶、学生营养餐等重点,集中开展“7+2+X”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立案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1116件,通报曝光典型案件862件。
为及时将正风肃纪成果转化为制度规范,市委还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督促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公务卡使用、差旅费管理、厉行节约等方面的实施细则。
高压惩治腐败震慑作用更明显
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老虎”、“苍蝇”一起打,彰显了市委的反腐决心,展现了市纪委敢于“较真”的魄力。
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三类人”、“三个时间节点”,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严肃查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了苍溪县委原书记何海生、市体育局原局长梁道聪、市扶贫移民局原副局长程朝松以及全市疾控系统、农能系统、招投标领域系列窝串案等一批典型案件。同时,创新纪律审查方式,出台《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的意见》、《纪律审查谈话函询办法》,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谈话函询5376人,给予党政纪轻处分1927人,党政纪重处分766人,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112人。探索搭建纪律审查综合平台,建立反腐败协调配合、腐败问题线索揭露发现、提级异地交叉办案、涉刑案件快查快结快移、优质案件评选等机制,案件质量明显提升,连续五年查办案件零申诉。注重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建立专题民主生活会、典型案件剖析、“庭审课堂”等制度,充分利用办案成果,制作警示教育片24部,强化常态教育警示,做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教育一片、规范一方。
2011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8750件(次),按时办结巡视组转办信访件732件。初核2993件,立案2694件,年均增长率达40%,处分263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97人,乡科级干部427人,追缴违纪违约款1.5亿元,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0亿余元。

畅通信访渠道,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突出抓早抓小惩防体系有特色
一直以来,我市坚持把建立健全惩防体系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建成具有广元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整体推进作风建设、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工作。
注重抓早抓小,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建立“积极预防、系统治理”机制,在住建、教育、卫计、林业等系统开展试点。突出抓早抓小,创新建立“三早”预警、廉政风险防控、基层廉勤监督“三大机制”建设,排查风险点30万个,制定防控措施12万条,预警单位和个人5000个,成立基层廉勤委3335个。探索建立监督与权力运行同步同轨同向“三同”机制和综合科技平台,出台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等配套制度,实现“权力定界定岗定责、风险可视可防可控、监督同步同轨同向”,该创新荣获全省党风廉政建设理论成果一等奖,在全国第九届廉政论坛上交流经验。深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创办“廉洁广元”全媒体平台,5次举办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图片展,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反腐倡廉季度警示教育大会制度,创新开展“蜀道清风大讲堂”、“两项法规”文艺巡演等活动,建成3D网络警示教育平台和市法纪教育剑阁基地,开通网上学廉考廉专线,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明显增强。大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成功创建省级廉政文化示范单位2个,市级廉政文化示范单位45个,崇廉尚廉氛围日益浓厚。
秉持自我革新“五铁”队伍现活力
近年来,我市稳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改革市县纪委内设机构,整合资源,突出主责主业;完成市县纪委参与议事协调机构的清理,减幅达77.4%;建立并落实“四个提名考察办法”,累计提名考察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组长、副组长33人次;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市纪委委员作用的意见》,建立保障市纪委委员履职5项工作机制;向市县级部门全面派驻纪检组,规范纪检组长排名和分工,实现全覆盖、统一管;创新建立纪委书记例会、纪委开放日等制度;在41个驻广单位建立“五同共建”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全域发展。
“打铁还需自身硬。”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不断强化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大规模培训干部3.4万人次;大力开展“五比五创”、“三项建设”、“六项承诺”、“创铸树”、“纪委书记下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大家评”等活动;积极选树先进典型许大勇,组建报告团在省内外巡回报告16场次,开展系列学习宣传活动;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制定“十六字”工作标准和“五铁”要求,明确“32个决不允许”,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30人,免职4人,移送司法处理3人,教育了干部,纯洁了队伍。(记者 谢佳蕾 实习生 牟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