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写信时间: | 2012-02-28 | 回复时间: | 2012-03-20 |
| 信件主题: | 药店明目张胆输液谁来管理,我们农民的生命 |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局长你好!前天由于本人感冒,在我们鹤龄镇润民药店想买点治感冒的药,到药店后经店的老板娘游说,叫她父亲,也就是我们鹤龄医院前任院长给我看一下。看完过后他说输液会好得快一些,我当时心想,药店里也可以打点滴吗?看着她门市部,10来个人也正在打点滴,所以我就听了她的话,具体用了什么药我也不清楚,她没有给我处方。回去后感觉头晕,感冒也不见好转,就到其店里问,不管我怎么说,她就是一味的推卸责任,说与她用药没关系,叫她把药单给我又不肯,无奈下只能离开。。我就不明白了,难道药店可以输液吗?问其老乡们,说他每天最低都是10来个人输液,他父亲每天在药店给其坐诊,看病的人还排着对在等。也有很多没把病看好,试问药监局都不管的吗?都说鹤龄街就他药店敢明目张胆输液,因为他弟弟在县卫生局当官,没有人管,下次如果输死人了怎么办?为了农民的安全,国家是不允许任何药店输液的,请上面及时管理,制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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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No
请办公室回复。 2012.03.18 杨涛先生: 你好,你反映的情况不属于我部门监管范围,故不能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建议你可以卫生或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反映。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2012.0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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