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公众参与>领导信箱>

写信时间: 2011-10-24 回复时间: 2011-11-21
信件主题: 我要举报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苍溪县高坡镇童家村在2008年的 10月份由当地村民童义华与东溪场郭建平合伙开始修建一座取名‘惠民页岩砖厂;当时县国土局审批办理【采矿许可证】但没有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一直生产到 现在。安监和工商部门多次检查未能达标,加之经营过程中的许多问题,20113月份合伙的郭建平退出,在这期间多次与低昂地群众为土地发生纠纷,特别是今年8月份在该厂生产蓄水池中淹死义名当地农户童琼芳的小男孩,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该厂的土地租用与当地农户都未签订合同,当时上报土地租用合同都是他尊敬编造的假证,当地民愤极大。望领导重处这样无证非法生产经营的厂矿为盼!维护一方正当合法的经营秩序,还当地百姓一个安宁的生活环境!

回复内容:

No请二科、苍溪安监局调查及时回复。

                      2011.11.18

 

王宽仁同志:

你好!你致信广元市安监局局长反映“关于高坡镇惠民砖厂存在无证生产和2011年8月在砖厂附近的蓄水池淹死一名小男孩等问题,局长柳培和当日批转苍溪县安监局办理。现就有关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无证生产的调查情况。

经查,该厂于2009年8月10日建成投产,10月20日取得国土部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2011年9月9日取得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但办理我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前置条件是同时取得《采矿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我局执法人员在2009年8月9日对该厂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厂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页岩砖生产,对该厂作出停产整改的决定(2010年3月至2011年7月处于停产状态),目前该厂正在完善办证资料,准备上报市局。

    二、关于淹死小男孩的调查情况。

经查,死者熊超,生于2005年8月,现年6岁,家住高坡镇土寨村五组,在高坡镇小学幼儿园读书。2011年8月12日下午六时,熊超与本村一个名叫兵娃子的小男孩在高坡镇童家村五组的一个堰塘边玩耍(堰塘不属于砖厂生产生活设施,产权归属于童家村五组所有,并且距离砖厂约50米),不慎意外落水生亡。综上所述,熊超的溺水死亡属于意外事故,不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最后,感谢你的参与和监督,祝你生活愉快!

一一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