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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信时间: 2011-04-04 回复时间: 2011-04-21
信件主题: 剑阁县上市镇许志高矿山出现人命
信件内容:

剑阁县上市镇许志高矿山出现人命,违规操作,导致安全事故,现在想私聊,我们家属不干。请领导帮帮忙。

回复内容:

No请支队立即调查处理,答复。

                         2011.04.15

“平民百姓”女士:

    你好,

419,支队在收到田刚富局长关于对群众举报剑阁县上寺镇许志高矿山出现人命的“请支队商剑阁县立即查清情况酌处”的批示后,支队高度重视。420,支队长谢中富、副支队长张伟到该矿调查了解情况,现将调查核实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该信息反映安全事故属实

  201143日下午,在青川县白家乡志高采石场基建工程施工过程中,工人侯本和(男,38岁,旺苍普济人,510821197312107315)从采场坡面高处坠落,致头部受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本事故死亡1人。

二、该信中反映有关情况失实

(一)该矿未在剑阁县上寺镇许志高矿山。经调查,发生此事故矿山为青川县志高采石场,在青川县白家乡境内,该矿紧临剑阁县上寺镇。

(二)信中反映“该事故责任单位志高采石场业主想私了”的情况不属实。该事故发生时间43日下午5时,举报人投诉时间44日,但在47日,事故责任单位与死者家属签定了赔偿60万元的赔偿协议,说明事故责任单位按事故青川志高采石场已相关程序办理。

三、该事故当前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青川县安监局已于201147日介入调查,目前已完成前期取证工作,案件调查工作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