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写信时间: | 2011-05-10 | 回复时间: | 2011-06-10 |
| 信件主题: | 办理事故证明 | ||
| 信件内容: |
局长先生:您好!我公司车辆理赔现在需要贵局出具事故证明,请问,怎样办理?事情经过:2010年9月26日,我司混凝土泵车(川AB3073)在朝天区中子镇境内广陕高速公路LJ5合同段吴家岩大桥施工时,出现一死一伤、车辆严重损失的事故(贵局广安检函【2010】284号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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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内容: |
No邓强先生: 你好,你需要办理的事故证明是在我局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支队办理,请你直接到单位办理即可,地址在广元市气象局一楼执法支队办公室,联系电话:08393262090 市安监局办公室 2011.06.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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